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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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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尺度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7/11/22 10:31:00
    关键词: 抚养费,给付,尺度,子女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回于一方,而另一方则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那么,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尺度是什么?此外,根占有关法律划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呢?相信您阅读完下文将会有所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尺度是什么  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法划定里,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抚养费确定尺度是一样的。

         抚养费尺度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糊口水平决定的。

         详细尺度如下:   (一)有固定收进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进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进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进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进或同行业均匀收进,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划定: 关于子女糊口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公道要求。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糊口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哀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公道要求。

         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哀求,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

         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增加子女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在抚养费的数量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题目?在司法实践中,去去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固然有人以为应谨严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进有明显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去去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按期给付  按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

         但有时会泛起抚养人没有及时给付的现象,有时甚至抛却给付。

           (三)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抚养费。

         以物折抵去去合用于着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详细数量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因为糊口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糊口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尺度”相关题目的解答。

         现实糊口中关于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这样的题目,小编建议您立刻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的律师,从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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