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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律师

    父母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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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7/11/29 14:40:00
    关键词: 遗弃,犯罪,父母,儿童

         现如今,不少地方发生了父母遗弃儿童的事件,其中原因良多,但是这种遗弃儿童的行为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事巨大的,造成的心里创伤是很难修复的。

         遗弃儿童的行为不仅是违背法律,也是违反道德的。

         国家针对遗弃儿童的行为也入行了立法,目的就是降低遗弃儿童的事件的发生率。

         本文将具体先容遗弃儿童的有关内容。

         一,父母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以为构成遗弃罪。

         1,假如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尽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假如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入行吓唬,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以为是拒尽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假如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暖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糊口中,由于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假如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遗弃儿童不一定构成犯罪,枢纽是要望行为人是在何种前提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正确入行刑法评价。

         二,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划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迈,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糊口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尽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划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尽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详细来说,拒尽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划定或者其他相关划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

         这里需要留意的是,假如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尽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

         好比,全身瘫痪的父亲固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扶养义务,但是自身连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备,更谈不上扶养孩子的能力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父亲拒尽扶养,也不会构成遗弃罪。

         三,遗弃罪的认定尺度(一)本罪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糊口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糊口中享有正当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糊口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尽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常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

         遗弃罪的主体,必需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需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糊口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尽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入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迈,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糊口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二)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糊口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尽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需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

         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尽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因此,假如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假如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步履不便的白叟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

         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

         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步履难题的白叟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步履难题的白叟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导致父母遗弃儿童的原因有多种,但无论是哪一种,遗弃儿童就是对儿童不负责,身体上伤害遥不及心里的伤。

         作为父母,即使再难题也不能遗弃自己的孩子,自己可能给不了孩子好的物质糊口,但是最重要的精神需要,可以知足孩子的要求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