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办理程序
文章导读:营业名称怙恃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条例》答应时限怙恃与未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就地办结
关键词: 办理程序
营业名称怙恃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 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条例》 答应时限怙恃与未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 就地办结 怙恃与已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 经社区民警观察属实的,5个事情日内办结。
所需要件提交本人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被投靠人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赞成落户申请 收费尺度《准迁证》工本费每张2.5元 《迁徙证》工本费每张3.5元 管理指南怙恃与未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 提交本人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被投靠人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赞成落户申请管理。
怙恃与已婚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徙: 凭本人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14周岁以上的,含14周岁),被投靠人的住民户口簿,住民身份证,赞成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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