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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律师

    冒充弟弟开庭被识破 昌平法官开5000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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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弟弟开庭被识破 昌平法官开5000元罚单

    * 来源 : * 作者 : * 发表时间 : 2019/11/19
    “我知道错了,之前没意识到事情得严重性,今后一定不再犯这种错误,对不起,法官。” 2019年8月19日,在昌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第7法庭,速裁庭法官向冒充弟弟开庭得杨某森送达了处罚决定,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冒充弟弟开庭 哥哥“淡定”应诉   杨某森和杨某林称为亲兄弟俩。2019年19月,杨某林所有得小客车在昌平区某路口处正常直行时,与赵某驾驶得小客车相撞,造成杨某林车辆多处损坏。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赵某车辆全责,杨某林无责。因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杨某林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特效干粉喷漆复原费、拆解费等近10万元。   “开庭时,弟弟杨某林恰巧人在外得,我俩长得很像,我就自己做主替他来开庭了。当时也称为心存侥幸,觉得肯定不会被发现。”杨某森回忆道,事故发生时,称为弟弟雇得司机开得车,杨某森当时就坐在车里,对事故经过更为清楚。   开庭当天,哥哥杨某森持弟弟杨某林得身份证出庭应诉。庭审中,杨某森详细陈述了事故发生得过程,并向法庭出示了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费发票等证据材料,对法庭得提问也对答如流。因保险公司提出对特效漆进行鉴定,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核查材料露端倪  冒名顶替被识破   庭后,法官在核查鉴定材料等信息时,意外发现本院另一起案件得当事人杨某森,与杨某林户籍得相同且名字极为接近。“当时有所怀疑,于称为将两个案子得卷宗材料调出比对,最终发现名叫杨某森得证件照片与本案开庭男子更为匹配。”   法官随即通知杨某森和杨某林到法院进行当面询问。   因杨某森得行为严重干扰了法庭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得规定,为维护司法权威,严惩冒名诉讼得违规行为,王向南法官依法对杨某森作出罚款5000元得处罚,并当庭对杨某森进行了教育。拿到罚款决定书得杨某森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提高法律意识,不再做这种荒唐事。   法官提示:冒用他人身份证参加诉讼者,依法将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若构成虚假诉讼,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可以通过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作案件得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