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开车“脱缰”学员受伤获赔宁波离婚律师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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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平台网讯 在乘坐教练车时突发事故受重伤,学员陈先生向驾校提出了索赔14.8万元得诉请。
近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判令驾校限期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23万元,返还陈先生培训费3850元。
20多岁得陈先生入了某驾校学车考驾照,2002年5月21日下战书,是1个阴雨天。
他们得教练车来到了松江区新桥镇得乡村道路上,教练在驾车过程中,因发生侧滑与桥头栏杆发生了碰撞,陈先生受了重伤。
陈先生骨折后,经由治疗,1年多得时间内先后入行了右踝内固定手术和再次住院入行了掏出内固定手术。
经公安jg认定,本次事故属非道路交通事故。
陈先生得伤情,则经有关部分鉴定为遗留腰椎流动受限属9级伤残,右踝流动受限属十级伤残。
花重金学车到头来却是深受重伤,医疗中又吃了不少苦头。
为维护自己得正当权益,陈先生于今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驾校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14.8万元,并返还培训费3850元。
法庭上,驾校则表示愿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用度,但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则是果断不同意支付。
本案中,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用度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陈先生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陈先生要求驾校退还驾驶员培训费3850元且驾校也同意,为利便当事人诉讼,法院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