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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述婚姻损害赔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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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述婚姻损害赔偿的情形:

    * 来源 : * 作者 : 长治离婚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2/3/21 16:47:36


    1.重婚行为

    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事实上的婚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狭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新《婚姻法》将其列人损害赔偿的事由,要求过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重婚是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法律予以认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刑法》第二五八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然而在这种情形中,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到底是指多长时间一起生活才能算是同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3.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都存在。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好管也管不好,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甚至有人认为丈夫打老婆、家长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在家庭暴力中妇女通常是主要的受害者,然而家庭暴力很多时候发生在家庭内部,比较隐蔽,不易被发觉。在中国,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通常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久而久之,极易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