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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五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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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五大问题

    * 来源 : * 作者 : 启东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3/8/30 19:24:52

     强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强制执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起来看。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需提供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还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交执行证书。

      申请执行书,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

      执行依据,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公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为了能尽快将案件标的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将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二、案件执行过程为什么需要申请执行人配合提供财产线索?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的义务。让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基于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一般都比较了解。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逐渐完善,但是,线上查询不可能包括所有的财产,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更有助于法院实施精准的查人找物,节省执行时间、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执行效率。快速执结并及时把执行案款打入申请人账户,是申请人的心愿,也是承办人的心愿。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下落进行查控,申请执行人应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有高消费、出入境以及具体行踪等情况时,及时联系承办法官,从而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提交财产线索有什么要求?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应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相关信息应当准确、详实。包括但不限于:

      1.不动产: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

      2.车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存放地点等;

      3.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账户、开户行等;

      4.公积金: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中心;

      5.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知识产权、版权、公司股权等。

      四、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如何向法院领取执行款?

      目前法院一般通过转账方式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原则上案款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因此,申请执行人需向法院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名、开户银行(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银行账号等。

      案款发放前,执行法官一般会再次向申请人确认执行款收款账户信息。如果收款信息存在变更的,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告知法院,确保执行款到位后,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五、什么叫执行不能?

      很多当事人打赢官司进入执行阶段,就认为马上能够得到赔付,殊不知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所有措施都无法执行到位,这样的情况属于“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执行不力,要理性区分并注意: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交易。

      2.强化财产保全观念,及时保全。

      3.主动寻找财产线索,积极配合。

      遇到“执行不能”案件,将依法终本结案。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