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人身自由
* 来源 : * 作者 : 启东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3/10/31 18:57:14
广义的人身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生命权、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
[相关法条.《宪法》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要
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
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
民进行售
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
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
安全。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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