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由法律直接划定,其确定的依据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 第一,配偶,是指处于正当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配偶,专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生存的与被继承人保持正当夫妻关系的人。
第二,子女,是父母的支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其中,养子女同养父母的关系确立后,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三,父母,是子女的支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
对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中,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对生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四,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
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
第六,对公婆绝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绝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绝主要赡养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照料,匡助,必需是在糊口上常常照料,经济上长期供养,否则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律直接划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位。
继承开始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开始继承的,只有在没有前位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位继承人都抛却,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后位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划定的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顺序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绝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