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技拨款有偿使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予以受理?
文章导读:因科技拨款有偿使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予以受理?按照最
关键词: 有偿使用,应否
因科技拨款有偿使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予以受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因科技拨款有偿使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复函》指出: 按照1986年1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科学技能拨款办理的暂行规定》,国度重大科技项目普遍实施合同制。
用于这些项目的科技三项用度(中心试验,新产物试制,重大科研项目补贴费)在有偿使用的环境下,科研开辟单元与委托单元(主持项目的部分)之间是合同关系。
当事人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同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对于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告状前提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依据有关的法令,法例,公道掩护两边的正当权益。
上一条: 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下一条: 限制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