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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判决怎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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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判决怎么强制执行

    * 来源 : * 作者 : 启东律师 * 发表时间 : 2024/1/15 11:10:46

    借款判决怎么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6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1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1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