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什么前提
自古以来,结婚都是人生大事。
到如今,男女结婚有更加严格的前提划定,只有哪些符正当律划定前提的男女,才能够办理结婚手续,从而成为正当夫妻。
那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具备哪些前提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先容。
一,结婚的必备前提结婚时必需具备的前提,又称积极前提,包括:1,结婚必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划定:"结婚必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划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需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需亲身到场,不得委托代办署理。
2,结婚必需达到法定春秋。
(1)《婚姻法》第六条划定:"结婚春秋,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划定说明,结婚自由固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
(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春秋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划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同等的婚姻轨制."二,结婚的禁止前提结婚的禁止前提又称消极前提,或称排除的前提,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答应结婚的情况。
禁止前提如下: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划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划定:"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该项婚姻无效的宣告,收归结婚证。
但一方于婚后始患此类疾病者不在此限。
结婚前提分为了积极前提与消极前提,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除了要具备积极前提外,还不能有任何一条消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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